孙, 道进2019-09-252019-09-252011-09-082006http://hdl.handle.net/20.500.12424/180969在传统或习惯上,学界对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解基本上是以“外延式”梳理为基础的,即根据“非人类”的外延的大小,把非人类中心主义划分为“动物解放/权利论”、“生物平等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笔者以为,对于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伦理学(作为一门哲学),应该以哲学的眼光、按照哲学的方式加以解读或把握,也就是要从哲学“四大板块”的维度对其进行抽象与概括:把它理解为“荒野”自然观的本体论、自然的“内在价值论”、“敬畏生命”的方法论和“生态学范式”的认识论。这样做既给予了非人类中心主义作为哲学应有的尊重,也为我们研究和探讨非人类中心主义建构了共同的话语平台。它对于环境伦理学的探索与争鸣、建设与发展,都具有“元”理论的意义。chiWith permission of the license/copyright holdervaluesEnvironmental ethics哲学座架下的非人类中心主义梳理[Systematizing Non-anthropocentrism in the Frame of Philosophy]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