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绍平2019-09-252019-09-252012-05-152006http://hdl.handle.net/20.500.12424/185076如果用“冲突、商谈、共识”这一模式来界定应用伦理学的基本性质或本质特征,并且这 种界定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的话,我们不可避免就要应对一种有关道德相对主义的诘难。人们 会说,既然应用伦理学的目标在于寻求道德共识,既然参与商谈的人拥有各自不同的价值取向 与观念背景,既然伦理交谈的进程取决于既定的历史环境偶然性的制约,那么商谈所赢得的成 果自然就无法摆脱道德相对主义的阴影。然而从最近几十年来应用伦理学的实践我们不难看 出,尽管商谈成果的确呈现着不确定性、可塑性、可纠错性与相对性的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 它在道德性质上完全是偶然的、随意的、失控的。因为商谈参与者毕竟不是在一片伦理思想的 荒野与道德传统的真空之中生存的。实际上每一项商谈成果都是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各种拥有竞 争力的伦理学理论相互碰撞、互相博弈的产物,都受到当事人先验的道德直觉的制约,都渗透 着一种共同的价值基准的影响,也都折射出一种明智的伦理智慧的作用。正是这种伦理智慧 ——所谓二线伦理——使得商谈成果具有了相对性、灵活性和暂时性的特质,而正是上述那种 共同的价值基准——所谓一线伦理——又使得这种成果不可能偏离人类生存的根本原则与人类 文明的基本方位,也就是说不可能滑入道德相对主义的泥潭。于是,解析一线伦理与二线伦 理,就成为我们深化有关应用伦理学本质特征的研究所必需的一项重要内容。chiWith permission of the license/copyright holderprimary ethicssecondary ethicsapplied ethicsMethods of ethics从一线伦理到二线伦理 [From Primary Ethics to Secondary Ethics]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