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 雷2019-09-252019-09-252011-06-172008http://hdl.handle.net/20.500.12424/179193要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必须以制定良法为前提,而良法的认定又需要一 个客观公正的标准,只有符合这一标准的法律才能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在亚里士多德 看来,法律来源于正义,体现正义并以实现正义为根本目的。因此,正义就是区分法律优劣的天 然标准,也就是说,坚持这一标准的良法,方有望真正树立法律的至上权威地位。从这一前提出 发,他又进一步拓展了良法的其他标准。总体看来,对于这一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其法律思想中 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进行了精辟的论述。本文力图从良法的内涵、外延以及 对立法和司法的启示的角度阐释亚里士多德的关于良法的观点。chiWith permission of the license/copyright holderpolitical ethicsAristotlejusticelegislation亚里士多德良法正义Political ethics论亚里士多德的“良法”观[On Aristotle’s good law]Pre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