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愉2019-09-252019-09-252011-06-162003http://hdl.handle.net/20.500.12424/179109“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1] ,美国比较法学家和法制史学家伯尔曼的这句话,在今天的中国已成为一句引用率相当高的箴言。   这句箴言对我们的法学家是一种启迪,引发了许多感悟。人们据此论证,若要建设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建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人们的信仰,溶入到血液中,落实到行动上。人们发现,中国的落后,就在于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法律的信仰,我们过于注重道德和政治(权力)的作用,过于强调情理法的结合,法律在我们的社会调整中并没有起到至上的作用。为了使我们的社会走向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就必须让法律成为圣经,成为社会中唯一具有权威性的规范和机制。对民众,需要的是为权利而斗争;而法律职业共同体应该以道德无涉、价值无涉为口号。chiWith permission of the license/copyright holderlawreligionmoralityPolitical ethicsEthics of lawRights based legal ethics法律怎样被信仰[How do we believe in law]Book chap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