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斯彬2019-09-252019-09-252012-03-282007-04-10http://hdl.handle.net/20.500.12424/184357安乐死的争议包括主动安乐死和生命自主性的关系,以及被动安乐死的理由。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探究宪法生命权的涵义。生命权的本质是自由权,也就是个人自主安排自己生死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授权医生协助其安乐死。对于非自愿的安乐死患者,仍然应该根据生命权的逻辑加以安排,将选择交给患者的家属。宪法学对安乐死问题的回答,解决的是国家的立场,并不排斥公民基于个人的良心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chiWith permission of the license/copyright holder安乐死生命权自主权euthanasiaright of liferight of self-determinationBioethics安乐死与生命权的保护[Euthanasia and the Right of Life]Article